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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中共小心被捕!全球注意港國安法中國開始無差別逮捕


圖:警方在周三舉行升旗儀式,慶祝香港回歸中國23週年後,組成儀仗隊。照片:中國新聞社/蓋蒂圖片社


(赤色中國網編輯部綜合報導)根據衛報消息,北京對香港強加了一系列國家安全規則,這開啟了中國對半自治領土的控制的新篇章。半自治領土曾經被稱為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的避風港。

中國大陸和香港官員表示,該法律僅針對“狹義”行為,但該法律的全文(僅在周二晚些時候頒布後才發布)表明,該法律涵蓋了範圍廣泛,涉及模糊定義的犯罪活動與安全有關。最嚴厲的刑罰是終身監禁。

法律專家說,該法案最令人擔憂的方面是它將中國法律和國家安全機構帶到了香港,消除了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將無與中國大陸的防火牆。其他人則表示,其目的是通過對學校,媒體和互聯網進行“國家安全教育”的要求,從根本上改變香港社會。

以下是新法律中最相關的部分:

廣泛定義的犯罪
在將分裂國家,顛覆,恐怖主義和與外國部隊的勾結以危害國家安全定為犯罪時,該法律範圍廣泛,可以針對以前受保護的言論形式,例如舉起標語。該規則似乎還專門針對抗議者及其支持者在去年的抗議活動所採取的行動。

例如,要求外國組織或當局對香港或北京政府採取制裁措施,或者一般挑釁香港居民“討厭”北京或香港政府,可以算作勾結。破壞公共交通是示威者去年使用的一種策略,將被視為恐怖主義。

該法律採用了中國大陸使用的廣泛的國家安全定義,在中國大陸,此類措施經常用於對持不同政見者進行制裁。這些定義的含糊性更加令人擔憂,因為作為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中國官員對於解釋法律擁有最終決定權。

可將嫌疑人送往中國大陸進行審判
大多數國家安全案件將在香港法院審理,但中央政府可以對涉及外國干預且香港政府難以監督“嚴重情況”的“複雜案件”行使管轄權。中國面臨著“嚴重”威脅。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允許引渡,但它說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相關法院”來處理某些審判。港澳事務辦公室執行主任張曉明在周三的簡報中說,這些案件的嫌疑人將在中國大陸受審。

導致抗議活動去年第一的原因是,將居民引渡到中國政治法庭的可能性很高,那裡的定罪率高達99%。

在香港有實力的中共代理人
根據法律,中國國家安全局下屬的國家安全局將能夠在香港開展業務,其代理人在履行職責時不受當地法律的約束。所有香港政府部門都必須與該辦公室合作。

該辦公室還負責採取“必要措施”,以加強對外國非政府組織和媒體的管理。在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機構經常封鎖國內外媒體,而新聞媒體和人權組織已經能夠在香港自由獨立地開展業務。

擴大警察權力
該法律賦予負責國家安全案件的新警察局更大的權力,以限制居民出國旅行,要求服務提供者移交個人信息,要求外國政治組織或當局移交信息以及其他權力。

在香港行政長官的批准下,國家安全警察也可以不經搜查令搜查房屋和電子設備,並進行秘密監視和截取通訊。

封閉審判和無陪審團審判
根據香港司法部長的批准,該法律允許在不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進行不要求陪審團審判的案件,這些案件需要保護“國家秘密”或“外國因素”或保護陪審員。在這種情況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將監督此案。

可能禁止新聞界和公眾觀察某些涉及“國家機密”或危害公共秩序的案件。在中國大陸,涉及政治異議人士的案件通常使用閉門審判。

法律專家還對監督國家安全案件的法院的獨立性表示關注。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直接對北京作出回應,將任命法官,如果法官被認為在言語或行為上危害國家安全,則可能被免職。

法律可以適用於任何人
該法律適用於在香港境內違反法律的香港永久居民和非居民,以及香港以外城市的香港永久居民所犯的罪行。

尤其是,它似乎也適用於被視為違反法律的任何人,無論其國籍和所指控的犯罪發生地。該法律第38條規定:“本法律適用於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從香港以外地區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犯罪……”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唐納德·克拉克(Donald Clarke )在一份分析中寫道:“我不無理由不認為這意味著表面上的意思:它主張對地球上所有人的治外法權。”